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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河东柳氏
柳宗元父及叔父名諱辨疑
发表日期:2013/6/20 新闻来源:天下柳家人
柳宗元父及叔父名諱辨疑
――兼考所謂“吳”地
 
崎哲
(日本·島根大學法文學部)
 
柳宗元,字子厚,父名“鎭”,見柳文《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》,即子厚父之墓碑,又見韓愈《柳子厚墓誌銘》、兩《唐書》本傳、《元和姓纂》等等,則不可置疑。叔父有四人:各名“纁”、“綜”、“續”,亦皆見於柳文、《新唐書》等,惟有一叔父之名不見,宋人亦無所考,至清代陳景雲《柳集點勘》乃曰“縝”,而此字與“鎮”音、形相近,又餘三叔名皆從“糸”,惟“鎮”從“金”字,故懷疑父名“鎭”抑或“縝”,自清迄今聚訟糾紛。
 
一、子厚仲父是否名“縝”
《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》(《柳集》卷12)記墓主作“公諱某字某”,《故殿中侍御史柳公墓表》(卷12)亦然,皆不書其名。《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》(卷12)云:“先君之墓,仲父殿中君誌焉。”“仲父殿中君”即“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”,《墓版文》亦云:“作《元兄侍御史府君墓誌》。”“元兄”謂子厚之父。仲父之名,宋時已無從查考,如《神道表》題下《詁訓》本有韓醇注云:
其曰“叔父殿中君”,即公為作《墓表》及《墓版文》,所謂“叔父殿中侍御史”者是也。《墓表》及《版文》皆不載殿中君諱。《唐·宰相年表》亦止載曰“某,朔方營田副使、殿中侍御史”,故其名不得考焉。
《唐·宰相年表》謂《新唐書》卷73上《宰相世系表三上》,記載如下:
從心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從裕,清池令
某,臨邛令
某,旌德令[尉]
 
 
 
察躬,德清令
鎮,侍御史
宗元,字子厚,柳州刺史
告,字用益
 
 
某,朔方營田副使、殿中侍御史
 
 
 
 
纁,華陰主簿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《墓版文》云:“仲弟、季弟。”《百家注》本有孫汝聽注:“察躬子:、某、。”又《祭六伯母文》(卷41)云:“姪男華州華陰縣主簿。”孫注:“公叔父四,居其次。”可見,《宰相世系表》全據柳文。文安禮《柳先生年譜》首有世系表,亦同。
至於清代,陳景雲《柳集點勘》(雍正七年1729)以仲父為柳縝,卷1“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”條下有考:
按:“侍御”名孟郊有《呈評事》詩,“評事”乃“侍御”,初為朔方從事時所授官。《唐史》蓋未考及此也。
《全唐詩》卷377收孟郊《抒情,因上郎中二十二叔、監察十五叔,兼呈李益端公、柳縝評事》。近人岑仲勉《元和姓纂校記》[1]似未知陳氏說,云:
《全詩》五函三冊李益有《期柳鎮(一作)未至》詩。六函五冊孟郊有《兼呈李益端公、柳縝評事》詩,余以為“縝”即“鎮”之訛。
《全唐詩》卷283收李益《九月十日,雨中過張伯佳[一作雄],期柳鎮[一作雄]未至,以詩招之》,“柳鎭”亦李益之友,故謂孟郊詩“縝”字即“鎮”之訛,乃子厚之父,此與陳氏說不同。繼而施子愉《柳宗元年譜》[2]云:“惟陳氏之說別無佐證,姑附記于此。”從岑氏說,不作“縝”,仍作“某”。《先君表石表陰先友記》(卷12)列有“李益”,李益爲子厚父摯友,羅聯添《柳宗元事蹟繫年》[3]據此謂“岑說可從”。趙超《新唐書宰相世系表集校》[4]亦從岑氏說。而郁賢皓·陶敏《元和姓纂·整理記》[5]以岑氏說為誤,從陳氏說,云:“殿中侍御史柳公缺名,實即柳縝陳景雲《柳集點勘》已言之。《殿中墓表》稱其‘乃作參謀,出入朔方,陪佐戎車,遷大理評事。’注稱其貞元四年七月在朔方邠寧節度使張獻甫幕中[6]。時李益亦爲侍御史在邠寧幕中,故孟郊有《兼呈李益端公、柳縝評事》詩。岑氏誤合兩人爲一人,失考。”以為李益詩“柳鎮”與孟郊詩“柳縝”不同。此說可從,而柳鎭亦曾爲評事,又在朔方,郁氏僅據孫注,未盡考證。以下先略考相關事蹟,姑從陳氏說,仲父稱“柳縝”,父稱“柳鎭”,以便分別。
1)柳縝事蹟,詳見《殿中侍御史柳公墓表》,云:“(河南府文學)秩滿,渭北節度使延爲參佐,……加太常寺協律郎。既喪主帥,罷歸私室。……四方聞風,交馳鵠書。載筆乘軺,乃作參謀。出入朔方,陪佐戎車,遷大理評事。”又《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》云:“渭北節度使論惟明辟爲從事,受太常寺協律郎。元戎即世,罷職家食。無何,朔方節度使張獻甫辟署參謀,受大理評事。”此“大理評事”謂幕中寄祿官,非眞官。貞元二年七月以右金吾衛大將軍論惟明爲渭北鄜州、坊州節度使[7],三年十一月卒官,柳縝離府。約半年後,四年(788)七月以左金吾將軍張獻甫爲朔方邠州、寧州節度使[8],辟召柳縝爲大理評事,後累歷支度判官、大理司直、殿中侍御史、度支營田副使,時在貞元四年至十二年之間。《墓表》云:“貞元十二年二月庚寅,葬我殿中侍御史河東柳公萬年縣少陵原。……以其年正月九日遇疾,終於私館。……本道節度使尚書朗寧王張公,震悼悌慕,不任于懷。”“朗寧”謂張獻甫,封朗寧郡王。貞元十二年正月柳縝卒於邠州,五月張獻甫亦卒官[9]
2)李益亦曾入邠寧節度使張獻甫幕,如有《赴邠寧留別》、《邠寧春日》、《立春日寧州行營因賦朔風吹飛雪》等詩。李觀《邠寧慶三州節度使饗軍記》[10]云:“朗寧郡王張公,……國家郊祀(貞元六年十一月)之明年,布衣來遊,賓公之筵。宗盟兄侍御史,有文行忠信,而從朗寧之軍。”侍御史,亦幕中寄祿官,唐時稱侍御史為“端公”。又李觀《報弟兌書》云:“六年春,……其明年,司分(春分)之月,乘罷驢,出長安,西遊一二諸侯。”可知貞元七年李觀訪李益於邠州。李觀還京應進士科,八年二月及第,十年夏病死於長安。
李益何年入幕,亦有議論。《舊》卷137、《新》卷203本傳均無記載,今人撰有《年譜》幾種,考年不同:卞氏據《舊》謂貞元四年[11],是開府初年,王氏亦同[12];譚氏據李益《從軍詩并序》“迨貞元初,又添今尚書之命,從此出上郡五原四、五年”之語,謂貞元六年[13]。近來從卞氏說者居多[14],譚氏考證翔實而未盡言。卞氏以“今尚書”為論惟明,誤。論惟明卒於貞元三年,不合“貞元初”後“四、五年”之語,譚氏已考辨。“上郡”即綏州,“五原”即鹽州,均在延州、慶州之北,既不在渭北,又興元元年(784)八月以金吾大將軍杜希全爲靈、鹽、豐、夏等州節度使[15],故譚氏以“今尚書”為杜希全[16]。所管有鹽、夏等州。綏州在夏州東,接壤。而興元元年八月“以節度使唐朝臣等州節度使”[17]。綏州在延州北,接壤。貞元二年(786)七月唐朝臣轉“爲單于大都護、振武節度使”,時爲檢校兵部尚書[18]。十一月吐蕃陷鹽州,十二月陷夏州、銀州。貞元三年六月吐蕃“驅二州居民,焚其州城而去”[19],七月“以左羽林大將軍韓潭夏州刺史、等州節度使”[20]。綏州、鹽州在關內道北部,即白于山脈之北,而鹽州在山脈西,綏州在山脈東,中有夏、銀二州,吐蕃東進,李益奔走其間。貞元六年五月“寧州刺史范希朝單于大都護、節度使”[21],則唐朝臣當此時罷府,不知卒官或轉出。王氏以“今尚書”爲唐朝臣[22],可從。“貞元初”至貞元六年,李益在唐朝臣幕下,奔在鄜州、坊州以及綏州、鹽州之間,後轉入張獻甫幕下,時在貞元六年或稍後。至張獻甫卒,離幕。後入幽州節度使劉濟幕府,時在貞元十三年。
3) 孟郊有《呈李益端公、柳縝評事》、《監察十五叔東齋,招李益端公會別》詩,當爲李益、柳縝俱在幕中時所作,蓋在貞元六年以後。前詩有“遊邊風沙意,夢波濤魂”之句,孟郊曾遊朔方,如有《邀花伴》詩題下自注:“時在朔方。”又有《石淙十首》,末有“去矣之隅,翛然之甸”之句。一說,貞元九年初,孟郊下第後,遊朔方,後遠遊湖楚[23];一說,下第後,春遊荊襄,夏遊復州,再南行,遊湘沅,秋自湘往汝州[24]
4)子厚父柳鎮,亦曾爲朔方節度從事,官亦大理評事,如《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》云:“天子平大難(廣德元年763),……宜以時興太學(永泰二年766)[25],勸耦耕(大曆元年766)[26]……,授左衛率府兵曹參軍。尚父汾陽王朔方,備禮延望,授左金吾衛倉曹參軍,爲節度推官,專掌書奏,進大理評事。”“汾陽王”即郭子儀。廣德二年(764)郭子儀爲朔方節度大使,大曆三年(768)以邠州、寧、慶三州隸朔方軍[27]。柳縝為從事,作《晉文公三罪議》、《守邊論》,而蓋不愜其意,“議事確直,勢不能容。表為晉州錄事參軍”。“表”謂表薦,屬一種節度使等推薦官吏之制[28]。《神道表》盡記官歷:罷府後[29],爲晉州錄事參軍事,刺史出自行伍,愛殺戮,柳鎮抗而罷免,調“長安主簿”。大曆八年,子厚(773-819)生於長安。後“居德清君(柳察躬)之喪”。“服既除,吏部命爲太常博士”,柳鎭因仍“有尊老孤弱在,願爲宣城令”。韓醇注:“吏部名[30],羅氏以“吏部”爲“禮部”之誤。常袞於大曆九年(774)十二月末由中書舍人遷禮部侍郎,十二年四月拜相[31],時正合《先太夫人河東縣太君歸祔誌》(卷13)“某始四歲,居京城西田廬中,先君在”之年。大曆十一年(776)子厚四歲。又“四年,作閿鄉令(河南虢州閿鄉縣令)”,約在大曆末、建中初(780)。當時縣令任期,“四年”考滿[32]。“尊老”謂柳鎭之母,疑“徙爲宣城”後不久丁母憂,又守制三年。爲閿鄉縣令“考績皆最”,蓋不須守選,“遷殿中侍御史,爲鄂岳沔都團練判官。元戎大攘狡虜,增地進律”。大曆十四年(779)秘書少監兼侍御史李兼出爲鄂州刺史[33],建中初辟召柳鎭,四年(783)李希烈寇鄂州,李兼敗之,貞元元年(785)除洪州刺史。“數年後,登朝爲眞(殿中侍御史)”,孫注“貞元四年(788)”,“逾年,卒中以他事,貶夔州司馬”,“居三年,醜類(宰相竇參)就殛,拜侍御史”,在貞元八年(792)。柳鎮罷郭子儀幕下後,不復任大理評事,卒於貞元九年五月。
總之,貞元四年(788)柳縝(747-796)入張獻甫幕,爲大理評事;李益(748-829)於貞元六年前後入幕,爲侍御史;柳鎮(739-793)入郭子儀幕,爲大理評事,約在大曆三年(768)前後,視柳縝早近二十年。由此可判斷,孟郊《兼呈李益端公、柳縝評事》詩中“柳縝”者即子厚叔父。或有人懷疑:李益即柳鎮之友,列入《先君石表陰先友記》(卷12),又李益有《九月十日,雨中過張伯佳,期柳鎮未至,以詩招之》詩,則孟郊詩作“縝”字疑爲“鎮”之訛。然而,柳縝即柳鎮弟,兄弟二人皆與李益相善,何有可疑,如《先君石表陰先友記》列有“楊氏兄弟者”三人、“穆氏兄弟者”二人、“柳氏兄弟者”三人,又“韓會”下及其“弟”,“鄭餘慶”下及其“從父兄”,“王紓”下及“其弟”,“賈弇”下及其“弟”,“張因”下及“其弟”,兄弟皆柳鎮之友。
 
二、子厚之父是否名“鎮”
或許有人謂:“鎮”、“縝”二字音近,形近,若兄弟僅有二人,一“鎭”、一“縝”,則有可能,而共有五子,其中“縝”、“纁”、“ 綜”、“續”四子皆從“糸”字,惟“鎮”從“金”字,必有誤,“鎮”是否爲“縝”之訛。父名“鎮”,未足以爲證。
:子厚不用“鎭”字
唐制,子遇父名,避而不用。劉禹錫父名“緒”,與“序”同音,故避“序”字而代用“引”字。又若官名有諱,則不得就,故《讓監察御史狀》(卷39)曰:“右臣伏准《名例律》,諸官與父、祖諱同者,不合冒榮居之。……奉勅新除監察御史柳宗元,祖名察躬。准《禮》‘二名不偏諱’[34],不合辭讓。”
柳文中見有“鎮”字,為數極少,約10處。試查唐人所用:諸如韓愈集本50卷中有47處,劉禹錫集本39卷中有67處,白居易集本71卷中有173處之多,可謂唐時習用之詞。比較之下,子厚用次特少,蓋故意不用也。
子厚言事多涉藩鎮,如《平淮夷雅》(卷1)、《封建論》(卷3),而始終無“鎮”字。又《先君石表陰先友記》“杜黃裳:……出爲河中節度”、“劉公濟:……爲渭北節度”等文,皆謂藩鎮,可作“出鎮河中”、“鎮渭北”,而子厚盡不用“鎮”。
不僅如此,今本《柳集》四十五卷本中所見“鎭”字,集中於《表狀》一類,而多非子厚所作:如《賀踐阼表》(卷37)有“況臣謬膺藩守,累受國恩。爰自出身,洎乎領鎮”之文,此爲順宗即位時所作,子厚從未爲藩守,故《詁訓》韓醇注曰:“《表》云:‘謬膺藩守,累受國恩’,即非公自作。”;《代裴行立謝移鎮表》(卷38)有“況臣比臨此鎮”之句,《百家注》孫汝聽注曰:“行立移鎮在公卒後,《表》蓋他人之文,誤編在此。”《音辯》有注亦曰:“穆宗時,恐非宗元所作。”;《代廣南節度使舉裴中丞自代表》(卷38)有“後改鎮容州,……合遷重鎮”,孫注曰:“此《表》當是長慶廣南節度使舉中丞仲武自代,非中丞也。亦他人作,誤錄于此。”《音辯》注曰:“或云:(裴中丞)當作中丞,恐非子厚所作。”;《爲崔中丞賀平李懷光表》(外集卷下)有“敕還舊鎮”,韓注:“懷光反,貞元元年……。然公時年十三,不應有此文[35]。”其餘,《代節使謝遷鎮表》(卷38)、《爲裴中丞奏邕管黃家賊事宜狀》(卷39)中見“鎮”字,亦有此疑。
至於《非國語》,卷上《三川震》、卷下《葬恭世子》、《鉏麑》、《殺里克》等條亦見“鎮”字,而均引《國語》文,本非子厚所作,疑原文缺筆,或代用別字,如《葬恭世子》條引《國語》“鎮撫國家”之文,除《音辯》外,《詁訓》、《百家注》等均改“鎮”字作“安”字[36]。以此揆之,其他引文中“鎮”字原文疑缺筆。
除“安”字外,子厚又代用“殿”字,如《武岡銘》(卷20)作“爲時碩臣,殿於大邦”,《音辯》注:“殿:多見切,鎮也。”[37]《爲韋京兆祭杜河中文》(卷40)“殿此大都”,《音辯》注:“殿:下[丁]練切[38],鎮也。”
總之,子厚以故不用一“鎮”字無可置疑。然而,僅有一文見“鎭”字,應如何解釋。
:《神道表》何爲以先君名諱作“鎭”
子厚《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》作“先君諱,字某”,今傳世諸集本皆同,書其名,不書其字諱。難道忘卻父之字,於情不合。又不合一般書式,如《亡姊前京兆府參軍裴君夫人墓誌》(卷13)作“清池府君諱某,繼之以茂實;德清府君諱某,承之以善政。以至于侍御史府君諱某,……”,此子厚姊之墓誌,“侍御史府君”乃其父,不書其名。又如《故殿中侍御史柳公墓表》作“公諱某,字某。邑居於虞鄉。曾王父某官,王父某官,皇考某官”,《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》亦作“公諱某,字某;曾王父朝請大夫徐州長史諱某,……;王父朝請大夫滄州清池令諱某,……;皇考湖州德清令諱某,……”。可知曾祖以下皆不書其名,《神道表》亦不例外,原文應作“先君諱某、字某”,其有“鎮”字者必爲後人所補。
何據補“鎮”字,今已難考,有幾種可能:1)韓愈《柳子厚墓誌》作“子厚宗元。……皇考諱”,而交稿應均作“諱某”。《墓誌》、《墓表》等作“諱某、字某”爲例,書丹時填補,如集本有《亡友故祕書省校書郎獨孤君墓碣》(卷11)作“七月十[七]日葬,鄉曰某鄉,原曰某原”,最近西安出土柳宗元撰《故祕書省校書郎獨孤君墓志》[39]作“七月七日而葬萬年縣鳳栖原義善鄉”。然而韓愈與柳家無關,《韓集》中不必避諱。《舊唐書》本傳亦作“父”,所載多與韓愈《墓誌》相符,疑用此。2)此外,唐時資料應不少,如憲宗朝史館編撰《實錄》、《國史》,如子厚曾撰《段太尉逸事狀》(卷9)上史館,時韓愈爲史官[40]。又如韓愈之子韓昶《自爲墓誌銘》[41]云:“昌黎韓昶,字存之,《傳》在《國史》[42]。”唐史館編《國史》,當有《柳宗元傳》,蓋用韓愈《墓誌》及《實錄》等史料[43],如林寶曾參與修撰《德宗實錄》(今不傳),另撰《元和姓纂》,蓋用《宗譜》、《家牒》、《行狀》等,其卷7記明:“子夏從心從裕從裕察躬,[察],侍御史。宗元,禮部員外。”亦可據此補父名“鎮”字。南宋時,注《柳集》者用《新唐書·世系表》或《元和姓纂》[44]。《姓纂》原本久已失傳,今本從《永樂大典》輯出,用《古今姓氏書辯證》(紹興四年1134)等補缺,又《辯證》亦從《永樂大典》輯出者,卷28《柳》條多有闕漏。《姓纂》原作如何未詳,如《新書·世系表》柳宗元曾祖“從心”下有“回、因、固”三子,今輯本《姓纂》均不見,疑有脫文[45],或別有所據。而唐史館所據當不止此一書。
《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》何據作“鎮”,至今不可證明,而《元和姓纂》、《舊唐書》本傳均作“鎮”,皆出於唐代文獻。由此推知,子厚父名“鎮”,集本原文爲父而避一“鎮”字,則“縝”者是否爲叔父之名,尚有可商榷者。
三:“鎭”、“縝”音是否相同
子厚父名“鎮”,叔父名“縝”,此說以二字音之不同爲前提,然而有一反證,陳氏等未及。趙璘《因話錄》卷3《商部下》云:
相國刺史。鄭縣陸鎮以名與崔公近諱音同,請假。視事後,遍問官属,怪不在列,左右以迴避對。公曰:“尉旨授官也,不可以刺史私避而使之罷不治事。”召之令出。因陳牒,請權改名。公判准狀,仍戒之曰:“公庭可以從權,簿書則當仍舊,臺省中無陸瑱名也。”其知大體如此。
崔群(772-832),子厚(773-819)之友,元和十二年(817)拜相。“近諱”謂近親名諱,此即父名。群父名稹,亦子厚父之友,見《先君石表陰先友記》。撰者趙璘,大和八年(834)進士及第,與子厚、崔群時代接近,記載應可靠。
據此,唐時“鎭”與“稹”語音相同,此說十分重要。“稹”、“縝”二字既同音,又與“鎭”音同,則三字音皆同,若是則可疑子厚父名“鎭”乃“縝”之訛。唐時此三字是否同音,現查《切韻》系統韻書[46]
 
韻目
“鎮”
“縝”
“稹”
 
 
上平聲17“眞”
戍:陟鄰切,又陟刃切
縝紛:丑珍反
 
穊:側鄰反,又之忍反
上  聲16“軫”
 
褣[結]:之忍反,又丑珍反
緻:之忍反。又之仁反
去  聲21“震”
陟刃反,又陟人反
 
 
 
 
上平聲17“眞”
戍也:陟鄰切,又陟刃切
縝紛:丑人切
纑也:昌眞切
《說文》云:“穜穊也”:側鄰切,又之忍切
上  聲16“軫”
 
結也,單也:軍[單]衣:章忍切,又丑珍切
緻也,又聚物:章忍切
去  聲21“震”
壓也:陟刃切
 
 
“鎮”、“縝”二字均以“眞”爲聲符,本自相近,而“鎮”字聲母屬“陟”舌音(舌上音)全清(*t->/zh-/)[47];“縝·稹”屬“之·章”音(上齒音)全清(*t∫->/zh-/),“丑”舌音(舌上音)次清(*t‘>/ch-/),聲母稍不同[48]。至於韻母,“鎮”字讀平聲,同“填”,一般讀去聲,如徐彥伯《比干墓》詩(《全唐詩》卷76)有“大位天下寶,維賢國之鎭”之句,與“胤、震、雋、順、焮、瞬、刃、進、吝、殉、仞、殣、迅、櫬、駿、燐、信、燼、振、釁、徇”押韻,皆屬去聲21“震”韻、22“稕”韻(雋、順、瞬、殉、徇),二韻同用,惟“焮”一字屬24“焮”韻,獨用。此屬古體詩,用韻較廣或誤用[49]。又如杜甫詩:“白帝高爲三峽鎭,瞿塘險過百牢關”;白居易詩:“浙右稱雄鎭,山陰委重臣。”此“鎭”字皆讀去聲。“縝”謂微細稠密,通“稹”字,故元稹字微之。“縝”字,除人名外,用者極少,《全唐詩》中僅有寒山詩:“角婢紅羅縝,閹奴紫錦裳 ”。此“縝”字當讀上聲。
    總之,“鎭”、“稹”二字音雖近,而不得不承認不同。《因話錄》所載是否有誤[50]。《先君石表陰先友記》、牛僧孺《崔相國群家廟碑》中見崔群父名[51],均作“稹”。崔群《鄭高妻崔氏權厝誌》(元和二年) [52]、《鄭高及妻崔氏合祔墓誌》(長慶三年)[53]均作“府君諱”,原石尚存,字極清晰。又崔群《鄭造妻崔珏墓誌》(元和十四年)作“我叔父府君諱”,有拓本[54]。又闕名《崔稅十六女墓誌》(元和元年)作“考府君皇……試大理評事諱。……堂兄宣城從事”,原石尚存[55]。可知叔父有名“程”,又有名“稅”,父名“稹”無疑。
至於“鄭縣陸鎮”,無從查考。何以改名爲“瑱”。“瑱”見《切韻》去聲32《霰》韻目中“殿”字下,“堂見反。玉名,又玉充耳”,陸瑱名“瑱”,應讀如“殿”,子厚以“殿”代“鎮”,則“瑱”音既同“殿”,“殿”義又通“鎭”,而“稹、縝”謂“緻”,與“鎭、瑱”不同。由此判斷,陸氏原名“鎭”。崔稹、陸鎭,《因話錄》記載似無誤。
然而,當時“稹”與“鎭”字音相同之說,難以成立,理由如下:
1:“稹”、“鎭”同音,不合《切韻》系統,而至於中晚已後或有變化,如《集韻》:
 
韻目
“鎮”
“縝”
“稹”
 
上平聲17“眞”
寶器也,一曰壓也:知鄰切
密緻也:之人切
纑也:稱人切
草木根相迫迮也,或從木:之人切
上  聲16“軫”
 
纑也:止忍切
《說文》云:“穜穊也”:止忍切
去  聲21“震”
博壓也:陟刃切
纑:之刃切
木概也:之刃切
“鎭”、“稹”均有去聲,與《廣韻》不同,而“鎭”韻母屬“知”、“陟”,惟“稹”韻母屬“之”,仍然不同。
2:崔群《鄭高及妻崔氏合祔墓誌》有文作“出鎭宣城”,未避“鎭”字,石刻清晰,可見亦未缺筆。
3:若“稹”音同“鎮”,則與“振”音同,而子厚《送崔群序》(卷22)有云“振於京師……高朗振邁……振策于邁”,重出,未避諱,應未缺筆。若每次缺筆,不如不用此字。
4:據《廣韻》, 與“稹、縝”音同者有“軫”[56]、“診”、 “畛”、“疹”等字,而《柳集》中屢見不鮮。
5:據《廣韻》去聲21《震》韻,與“鎭”(陟刃切)音同者僅有“瑱”、“填”二字:“瑱:玉充耳。又吐甸切。填:定也,亦星名。又音田。”可知“瑱、填”有二音:若讀“陟刃切”,則與“鎮”音同,而若“稹”同“鎮”,則陸稹不得改爲“瑱”,“瑱”應讀如“殿”。
6:《切韻》所載與《廣韻》有所不同,字音與“鎭”同者無有:“瑱”屬《霰》韻,音同“殿”,“填”屬《先》韻,音同“田”。子厚不避“瑱、填”二字:“瑱”僅見《吊屈原文》(卷19),本自少用,如《韓集》中不見;“填”見《國子司業陽城遺愛碣》(卷9) 、《天對》(卷14)、《晉問》(卷15)、《答問》(卷15)、《乞巧文》(卷18)、《興州江運記》(卷26)、《寄許京兆孟容書》(卷30)、《為裴中丞伐黃賊轉牒》(卷39)、《詠三良》(卷43),皆不讀“陟刃切”。
由此推知,中唐時“稹、縝”與“鎮”音仍不同,今本《因話錄》“鎮”字疑原作“縝”,作“鎮”者乃後人傳抄之誤。唐時“稹”與“縝”音同,故陸縝改偏旁“糸”字為“玉”字而代用“瑱”字,讀如殿。
四:李益詩中“柳吳興”是否謂“柳鎭”
李益詩收於《全唐詩》,題作《九月十日,雨中過張伯佳[一作雄],期柳鎮[一作雄]未至,以詩招之》,岑氏所提,郁氏以此“柳鎮”爲子厚父,疑非是。李詩云:
近無消息,張長公貧苦寂寥。
惟有角巾霑雨至,手持殘菊向西招。
“吳興”,地名,謂吳興郡,唐湖州。一般而言,“柳吳興”謂湖州刺史“柳鎮”。而柳鎮或柳縝均未曾刺湖州,何以得稱“柳吳興”。或曰:因柳鎮曾居湖州而稱[57]。柳鎮居湖州無誤,後文詳考,而“柳吳興”之稱與柳鎮無涉。
“柳吳興”恐非“柳鎮”。下句“張長公”謂漢·張摯,字長公,南陽堵陽(河南方域)人,張釋之之子[58]。張長公,歸隱不仕,陶淵明仰慕隱士之一[59]。張伯佳,事蹟未詳。李益“過張伯佳”家,稱其“貧苦寂寥”,蓋隱不出仕或秩滿守選已久,故擬張長公而稱。上句“柳吳興”亦當有典故,不謂“柳鎭”,而謂柳惲,實則謂柳縝。《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》稱叔父柳縝兼備四德,云:
惟公盡敬於孝養,……故宗人咸曰:“孝如方輿公(子厚八世祖柳僧習)”。修詞以藻德,振文而導志,……諷詠比興,皆合于古,故宗人咸曰:“文如吳興守”。 ……,故宗人咸曰:“正如太史(柳莊)”。 ……故宗人咸曰:“清如士師(柳下惠)”。
柳氏世家,南朝宋梁時有柳惲(465-517),以詩文著名,曾爲吳興郡太守。子厚叔父柳縝亦有文才,故見稱“文如吳興守”。李益詩句“柳吳興”亦然,應謂柳縝。《故殿中侍御史柳公墓表》稱柳縝曰:“自少耽學,頗工爲文。……貢文有司,射策合程,遂冠首科。……登儀曹,耀文章。”又《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墓版文》曰:“自進士登高第,調受河南府文學。”柳縝登進士第,約在大曆末、建中初[60];《神道表》稱柳鎮曰:“天寶末,經術高第。……合羣從弟子姓,講《春秋左氏》、《易王氏》。”蓋明經科(明二經)及第[61]。柳鎮文才不如弟縝,故當時宗族中見稱“柳吳興”者獨有柳縝一人,李益應知悉,詩題“柳鎮”當指子厚叔父“柳縝”,李詩題中“鎮”字疑即“縝”之訛。《全唐詩》“柳鎮”下有注:“一作雄。”明·胡震亨《唐詩統籤》卷288作《九月十日,雨中過張伯雄,期柳雄未至》者,是也。“雄”字從“厷”,草書似“金”,亦似“糸”,則原文疑爲“錐”或“維”字。後“雄”字,蓋因前有“伯雄”而誤,又孟郊有《兼呈李益端公、柳縝評事》詩,疑“縝”字之訛。
總之,“柳吳興”謂柳縝,李益詩題中“鎮”或“雄”字皆“縝”之訛。順便一提,子厚未避“維”字。
 
三、柳鎮所徙“吳”謂何地
唐時“兩京蹂於胡騎,士君子多以家渡江東[62],柳鎮一族亦屬其一,曾徙入“吳”,如“亂有間,舉族如”,“先君在”,“尊老孤弱在”。“吳”謂何地。
子厚所云“吳”有二義:一則泛稱,如《游黃溪記》(卷29)云:“北之,西適,東極,南至之交(即永州)。”《南府君睢陽廟碑》(卷5)“東護,西臨。”《柳公(渾)行狀》(卷8):“凌江並海,竟之域。”《非國語》:“之事,無他焉。”所謂“吳”,春秋古名,據《通典》卷181·182《州郡》,唐人以揚、楚、宣、潤、常、蘇、湖、睦、歙等州為“春秋時屬吳”,故《永州刺史崔公墓誌》(卷9)“還揚州錄事參軍,實之大都會也”謂揚州;《凌助教蓬屋題詩序》(卷25)“家本也。……包山震澤若在牖外”謂蘇州;《先君石表陰先友記》“許孟容人”,郡望晉陵[63],唐常州;《送巽上人序》(卷25)“於惠誠師;海雲師”亦謂常州;《爲韋京兆祭太常崔少卿文》(卷40)“刺東吳”,孫注:“夏卿自給事郎出刺二州。”[64]而另有狹義,即所逃入之具體地。
此疑蓋始於清代學者全祖望(1705-1755)。全氏曾撰《河東柳氏遷吳考》[65],云:
柳柳州人,見於《本集》與《本傳》,而之志人物者鮮及焉。按《本傳》云:“柳宗元其先蓋河東人,後徙於。”此明文也。柳州作《先侍御府君神道表》云:“天寶遇亂,奉德清君、夫人,載家書隱王屋山,間行求食,亂有間,舉族如,……。”是侍御已定居於。……且不特家於,并婚於柳州楊氏之壻,其作《楊郎中凝墓誌》云:“君與季弟同日生,不周月而孤,伯兄剪髮為童,家居於。”是楊氏之稱弘農,猶柳氏河東,皆推原其族望,而實則皆人也。……人作《柳州年譜》,於其居顛末不詳,而人亦莫之考,吾故表而出之。”
《本傳》“其先蓋河東人,後徙於”引文有略,《新唐書》原作“柳宗元子厚,其先蓋河東人。從曾祖……,父天寶末遇亂,奉母隱王屋山,常閑行求養,後徙於”,蓋採錄《神道表》。《神道表》云:“亂有間,舉族如,無以為食。先君獨乘驢無僮御以出,求仁者,冀以給食。先君獨乘驢無僮御以出,求仁者,冀以給食。嘗經山澗,水卒至,流抵大壑,得以無苦;被濡塗以行,無慍容,觀者哀悼而致禮加焉。”可知“吳”無田產,避難寄寓之地。全氏以“吳”爲蘇州,以“柳柳州”柳宗元爲蘇州人,而不合《送賈山人南遊序》(卷25)“吾長京師三十三年”之語,故章士釗反駁云:“則產地在京師,更可斷言。……(全)謝山此辯,直是騃語。”[66]全氏以“吳”爲“蘇”,語焉不詳。“蘇”爲“春秋吳國之都也,其南百四十里與分境”[67],而“吳”非必“蘇”也。柳縝妻陸氏家在蘇州,有《叔妣吳郡陸氏夫人誌文》云:“家于吳郡,蓋江左上族。以宗子在他國,《家牒》逸墜,故曾王父、王父之諱官,不克究知,而闕其文。”陸氏江東“上族”,宗子久在異鄉,而叔妣陸氏或撰者子厚何不知祖父之名及其官。此必藉口,別有緣由。“吳”謂蘇州之說,并無積極根據[68]。愚意謂湖州爲近,理由如下:
1:柳縝籍貫非長安
《殿中侍御史柳公墓表》謂柳縝云:“鄉里推擇,敦迫上道。乃與計偕,來游京師。”可知籍貫非京師長安。其兄柳鎭“天寶末,經術高第。遇亂,奉德清君、夫人,……合從弟子姪,……舉族如”。天寶十五年(756)“遇亂”,柳縝時十歲,應隨從入“吳”。 父卒於“吳”,柳縝及進士第應在除父喪之後。柳縝“與計偕”,籍貫乃“吳”。 子厚生於大曆八年(773),“長京師三十三年”,時在永貞元年(805),非“吳人”,而全氏“侍御已定居於”、“家於”之說有道理,然而“吳”謂蘇州之說未妥。
2:柳察躬卒官於德清縣令
《先侍御史府君(柳鎭)神道表》稱“皇考諱察躬湖州德清令”;《故叔父殿中侍御史府君(柳縝)墓版文》亦稱“皇考湖州德清令諱某”。可知柳察躬終官湖州德清縣令。卒後,夫人何爲仍在“吳”,蓋以卒官之地故也。
柳察躬何時任德清縣令,具體時間未詳,應在“亂有間,舉族如吳,無以爲食”、“既而以爲天子平大難”之後。“亂有間”約在乾元元年(758),又如上所述,柳察躬大約卒於大曆八年(773),則在“吳”已十五年;服喪三年後,仍“有尊老孤弱在,願爲宣城令”,則察躬夫人在“吳”將近二十年之久。又,柳察躬有四子,柳鎮(739-793)其長子,生於開元二十七年;柳縝(747-796)生於天寶六載,若柳察躬生柳鎭時三十歲,則天寶末(756)纔四十七歲,卒於大曆八年(773)前後,應未到七十致仕之歲,則蓋入“吳”之後獲德清縣令之官。由此推知,柳察躬得官後有宅,應少有田產,故夫人在察躬卒後仍居“吳”,即湖州德清縣或其不遠之處。
3:宣城縣應近於“吳”地
柳鎭除父喪之後,仍“有尊老孤弱在,願爲宣城令”。“吳”地,理當距宣州宣城縣不遠。宣州亦“春秋時屬[69],而“尊老孤弱”應不在宣城縣。唐制:州縣官不得任本貫,如代宗永泰元年(765)七月詔“不許百姓任本籍貫州縣官及本貫鄰縣官,京兆河南府不在此限”[70],時在安史之亂後,而之前亦同,如“(貞觀)八年十一月,唐皎除吏部侍郎,嘗引人[入]銓,問何方便穩。或云‘其家在’,乃注與。復有云‘親老,先任[住]江南’,即唱之隴右。論者莫測其意。[有一信都人希河朔,因紿云‘願得江淮’,即注與河北一尉。由是大被選人紿言欺之。]”[71] 則柳鎭不得以求德清縣及其鄰縣之官,而“有尊老孤弱在”,爲便於供養而求,“吳”地當不在宣城縣而不遠。
4:“吳”去長安四千里
《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》云:
舉族如,無以為食。……觀者哀悼而致禮加焉。季王父六合君,忤貴臣,死於吏舍,猶鞠其狀。先君改服徒行,逾四千里,告于上,由是貸其問。
“季王父六合君”其名未詳,宋人註解、諸氏《年譜》等皆未及,蓋謂揚州六合縣令[72]。柳鎮在“吳”,接“六合君”訃,代父而奔,改喪服而上京,則“吳”地應距揚州不遠。“四千里”固屬概數,《舊唐書·地理志》、《通典·郡縣》、《元和郡縣圖志》均有記載,而統計年代不同,故互有出入,如表:
地\資料
舊唐書
通典
元和郡縣圖志
揚州
2,753
2,567
 
宣州
3,551
2,956
3,070;3,010
蘇州
3,199
2,999
3,030
湖州
3,441
3,341
3,240
德清縣
 
 
+105
杭州
3,556
3,556
3,400
其中《舊》“宣州”條“三千五百五十一里”,疑有訛字[73]。宣州“至東都二千五百一十里”,長安“去東京八百里”,則“三千二百五十一里”爲近,韓愈《示爽》詩亦云:“宣州去京國,里數逾三千。”《舊》前“五”字疑即“二”之訛。自宣州至長安逾三千里,則“吳”地“逾四千里”,相差約一千里,不在宣州宣城縣而更遠。“吳”非宣城縣已審。德清縣在湖州,又位於南部,若起自德清縣,路經潤州至六合縣而回揚州至長安 [74],則一路近“四千里”。
    5:孟郊、楊憑等曾在湖州
孟郊,湖州武康縣人。天寶元年改武康縣為德清縣[75]。柳鎭、柳縝兄弟俱在德清縣,故有交往,蓋早相識。
楊憑兄弟亦曾在江南,如《楊君(凝)墓碣》(卷9)云:“君與季弟同日生,不周月而孤,伯兄剪髮為童,家居於。”《舊》卷146、《新》卷160本傳無載,僅云:“弘農人”,乃郡望[76]。楊憑,大曆九年進士;楊凌,大曆十一年進士;楊凝,大曆十三年進士。楊憑、楊凝有《與耿湋水亭詠風聯句》、《又溪館聽蟬聯句》,可知兄弟參與湖州顏真卿幕中詩會,時在大曆十一年秋,蓋以“家居於”故也。而“吳”謂蘇州或湖州,難以確考[77]。李益有《校書郎楊凝往年以古鏡貺别今追贈以詩》詩。
綜上所考,柳鎮遇亂舉族避入江南“吳”,父柳察躬卒官於湖州德清縣令,仍“有尊老孤弱在”,蓋在德清縣,“以事母棄太常博士”而求宣州宣城縣令之官,以地近故也。
最後一提:韓會、韓愈兄弟列入《先君石表陰先友記》。韓愈一族“遭時艱難,百口偕行,避地濆”(《祭鄭夫人文》),“之宗兄(會)、故起居舍人君,以道德文章伏一世。其友四人,其一范陽盧君東美。少未出仕,皆在江淮間,天下大夫士謂之‘四夔’。”(《考功員外盧君墓銘》)又《舊》卷130《崔造傳》云:“永泰中(765-766),與韓會盧東美張正則爲友,皆僑居上元,……時人號爲‘四夔’。”“上元”縣屬潤州。柳鎭與韓會交往恐始於江南時代。韓會卒於大曆十四年(779),會妻鄭氏養韓愈,徙於宣州,約在建中三年(782)[78]。貞元二年(786)韓愈赴京應試。
韓愈《子厚墓誌》云:“皇考諱,以事母棄太常博士[79],求為縣令江南。”此本於《神道表》已審,而柳文作“有尊老孤弱在,願爲宣城令”。唐宣州在“江南”西道,而江南廣於宣州,韓愈何以改“宣城”爲“江南”,此蓋韓愈用詞。《韓集》中見“江南”約十處,亦有廣狹兩義:“少時聞江南多臨觀之美,而滕王閣獨爲第一”(《新修滕王閣記》),此屬廣義,滕王閣在江南西道洪州。韓愈曾居江南,如“建中貞元間,余就食江南。……貞元三年,余年十九始至京師,舉進士”(《歐陽生哀辭》)、“既又與汝就食江南”(《祭兄子十二郎老成文》)、“值中原之有事兮,將就食於之南”(《復志賦》)、“僕不樂江南,官滿便終老嵩山下”(《與崔群書》),“江南居十九,使之所察,爲富州”(《送陸歙州傪序》),此“江南”皆屬狹義,具體謂何地,韓愈《示爽》詩云:“宣州去京國,里數逾三千。……此來江南近,里閭故依然。”孫注云;“宣城在江之南,公有別業在宣城。”洪興祖《韓子年譜》“貞元元年”條云:“韓氏有別業在宣城,見《示爽詩》。”韓愈常以宣州稱“江南”。由此可知,“江南”、“吳”皆有廣狹兩義:狹義呼宣州爲“江南”,即韓愈之詞;呼湖州爲“吳”,即子厚之詞。
(2010.3.24)
 補注:據清著名學者俞樾《春在堂筆記》,今浙江德清縣曾有柳侯祠,祭祀子厚祖父柳察躬,又俞樾曾作《德清柳侯祠》對聯,詳見戴義開《天下多少柳侯祠》(載《柳蔭瑣言-柳宗元和柳州》:戴義開著,中國文史出版社2003年,頁66)。  (2010.6.22)


[1] 《元和姓纂(二)》(中華書局1994年版) 卷7,頁1103。
[2] 湖北人民出版社1958年,頁2。
[3] 《柳宗元事蹟繫年曁資料類編》(國立編譯館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1981年,頁14)。
[4] 中華書局1998年,頁435。
[5] 《元和姓纂(二)》頁1158。
[6] 孫注:“(貞元)四年七月,以左金吾將軍張獻甫爲朔方邠寧節度使,表公爲參謀。”
[7] 見《墓表》孫注、《舊唐書·德宗紀上》。又陸贄《唐朝臣振武節度、論惟明鄜坊觀察使制》(《全唐文》卷462)云:“檢校工部尚書兼左金吾衛大將軍、充右街使、上柱國、建康郡王論惟明,……惟明可依前檢校工部尚書兼鄜州刺史、御史大夫、充鄜坊丹延等都防禦觀察處置等使。”
[8] 見《墓表》孫注、《舊唐書·德宗紀上》。
[9] 見《舊唐書·德宗紀下》、《新唐書》本傳。
[10] 《全唐文》卷534、《李元賓文編》卷5。
[11] 卞孝萱《李益年譜稿》(載《中華文史論叢》第8輯,1978年;《李益年譜稿補記》,載《中華文史論叢》第10輯,1979年)。
[12] 王勝明《李益研究》(巴蜀書社2004年)《李益詩事考證》(頁101、頁127)。
[13] 譚優學《唐詩人行年考》(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)《李益行年考》(頁210)。譚優學《卞著〈李益年譜稿〉之商榷》(載《中華文史論叢》第15輯,1980年)。
[14] 《中國文學家大辭典·唐五代卷》(中華書局1992年)《李益》(頁311)、《唐五代文學編年史》(遼海出版社1998年)《貞元四年》(頁449)。
[15] 見《舊唐書·德宗紀上》、《舊唐書》卷144本傳。
[16] 蔣寅《大曆詩人研究》(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,頁364)亦同:“貞元元年復入……杜希全幕,再次從軍塞上,直到六年前後,入邠寧節度使張獻甫幕。”
[17] 《舊唐書·德宗紀上》。
[18] 陸贄《唐朝臣振武節度、論惟明鄜坊觀察使制》(《全唐文》卷462)云:“檢校兵部尚書兼鄜州刺史、御史大夫、充鄜坊丹延等節度觀察處置等使、平樂郡王唐朝臣,……朝臣可依前檢校兵部尚書兼單于大都護、御史大夫、充振武綏銀麟勝等州節度田營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。”
[19] 《舊唐書·德宗紀上》。
[20] 《舊唐書·德宗紀上》。
[21] 《舊唐書·德宗紀上》。
[22] 王勝明《李益研究》 (頁133)。
[23] 華忱之《孟郊詩集校注》(人民文學出版社1995年)附《孟郊年譜》以李益、柳縝二人入張獻甫幕之事繫於貞元四年(頁534),而因大雁塔題名有“貞元九年正月五日進士孟郊題”,據此謂自長安遊朔方,繫於貞元九年(頁584)。
[24] 《唐五代文學編年史(中唐卷)》(遼海出版社1998年)頁499-504,終不及遊朔方。
[25] 見《增修學官制》,載《唐會要》卷36、《全唐文》卷46、《舊》卷11·卷24。
[26] 見《改元大曆大赦制》,載《唐會要》卷85、《全唐文》卷49、《舊》卷11《代宗紀》。
[27] 事蹟詳見穆渭生《郭子儀評傳》(三秦出版社2000年)。
[28] 又稱“奏薦”,中唐以後制度化,詳見王勛成《唐代銓選與文學》(中華書局2001年)《奏薦制及其流弊》(頁213)。
[29] 《新唐書》卷185《鄭畋傳》:“舊制:使府校書郎以上,滿三歲遷,監察御史裏行至大夫、常侍,滿三十月遷。雖節度兼宰相,亦不敢越。”
[30] 常袞與柳鎮通家,陳京娶常袞兄女,見《秘書少監陳公(京)行狀》(卷8)孫注;兄陳萇娶子厚姑,見《亡姑渭南縣尉陳君(萇)夫人權厝誌》。何時未詳。
[31] 嚴耕望《唐僕尚丞郎表》(頁141、頁864)。銓選乃吏部侍郎所管,合柳文,而《舊紀》、兩《唐》本傳作“禮部”。據《舊紀》,大曆九年韋肇遷吏部侍郎,而與《新》本傳不同,詳見《唐僕尚丞郎表》(頁587)。常袞爲吏部或禮部,可存疑。
[32] 《唐會要》卷69《都督刺史已下雜錄》:“寶應二年(763)七月十一日敕文:‘自今已後,改轉刺史,三年爲限,縣令四年爲限。’至貞元元年(785)十一月十一日敕文:‘自今已後,刺史、縣令未經三考,不得改移。’至六年十一月八日敕文:‘自今已後,刺史、縣令以四考爲滿。’”
[33] 趙憬《鄂州新聽記》(《全唐文》卷455)、《唐刺史考全篇(四)》卷164(頁2381)。
[34] 見《禮記·曲禮上》,《唐律疏議》卷10《職制》亦云:“二名徧諱者不坐。”而李賀父名晉肅,故不得考進士科,時有議論,見韓愈《諱辯》。
[35] 見《百家注》。《詁訓》清抄本脫此五字。
[36] 吳文治點校《柳宗元集(四)·校勘記》(頁1301)云:“按:據《國語·晉語》,作‘鎮’是。柳宗元父名柳鎮,爲避諱,改用‘安’字。”可從。
[37] 《詩·小雅·采菽》“樂只君子,殿天子之邦”下,《毛傳》:“殿,鎮也。”
[38] “下”字即“丁”之訛,如《集韻》:丁練切。《廣韻》:堂練切,又都甸切。
[39] 1999年西安市長安縣大兆鄉三益村出土,2000年西安碑林博物館徵集入藏。已有專門研究,如周曉薇《新出土柳宗元撰《獨孤申叔墓志》勘證》(《中國典籍與文化》,2002.03)、樊波·李舉綱《柳宗元撰寫的獨孤申叔墓誌》(《文史知識》,2005.12)、王其褘·周曉薇《擢擢其英煜煜其光-西安碑林新入藏柳宗元撰《獨孤申叔墓誌》箋證》(《書法叢刊》2007年第5期,總第99期)、趙力光主編《西安碑林博物館新藏墓誌彙編(中)》(綫裝書局2007年,頁602),皆有錄文。
[40] 見《與史官韓愈致段太尉逸事書》(卷31)。此例頗多,如《唐語林》卷2云:“劉禹錫曰: ……又曰:薛伯鼻[臯]修史,爲《(李)愬傳》,收蔡州徑入爲能。禹錫曰:‘我則不然。若作史官,以(李)愬得李祐,釋縛委心用之爲能。入蔡非能,乃一夫勇耳。’”蓋出韋絢《劉賓客(禹錫)嘉話錄》(大中十年856)。
[41] 《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滙編(32)》(頁119)、《隋唐五代墓誌滙編·河南卷》(頁114)、《唐代墓誌彙編(下)》(頁2329)、《全唐文新編(13)》(頁8629)。
[42] 《舊》卷160《韓愈傳》附,僅“子昶,亦登進士第”一文,《新》卷176《韓愈傳》刪去不附。
[43] 如《唐會要》卷63《史館上·諸司應送史館事例》:“刺史、縣令善政異跡,碩學異能、高人逸士、義夫節婦,京諸司長官薨卒,刺史、都督、都護及行軍副大總管已下薨[,本州本軍責由歷狀,附便使送。]……已上事,並依本條,所由有即勘報史館,修入《國史》。”又卷64《史館下·雜錄下》:“元和十四年四月,史官李翱奏……舊例皆訪問於人,又取《行狀》、《諡議》,以為依據。今之作《行狀》者,非門生即其故吏。……臣今請作《行狀》者,但指事說實,直載其詞,善惡功跡,皆據事實足以自見矣。……如傳段秀實,……。”李翱,韓愈高足,撰《韓公行狀》(長慶四年824),云:“謹具任官事蹟如前,請牒考功下太常定諡,並牒史館。”
[44] 韓醇用《新·宰相世系表》,見《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》(卷12)、《先君石表陰先友記錄》(卷12)、《故弘農令柳府君墳前石表辭》(卷12)、《先太夫人河東縣太君歸祔誌》(卷13)、《送從兄偁序》(卷24)、《送從弟謀序》(卷24) 、《送澥序》(卷21)、《凌助教蓬屋題詩序》(卷25)、《答元饒州書》(卷31)、《答韋中立書》(卷34)、《上崔大理啟》(卷36)等;孫汝聽補以《元和姓纂》,見《送內弟盧遵序》(卷24)。
[45] 岑仲勉《校記》未及。
[46] 周祖謨《唐五代韻書集存》(台灣學生書局1994年)影印《箋注本切韻》、王仁昫《刊謬補缺切韻》、裴務齊正字本《刊謬補缺切韻》。
[47] 參考馬伯樂《唐代長安方言考》(中華書局2005年,頁22)、葛毅卿《隋唐音研究》(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)等。
[48] 日文漢字讀音反映出此異,如“鎮”讀/chin/,“縝·稹”讀/shin/。
[49] 據王兆鵬『唐代科擧試賦用韻』(齊魯書社2004年),“震”、“ 稕”二韻同用,而“鎭”、“縝”二字均未見用。
[50] 收入《稗海》、重輯《百川學海》、重編《說郛》等。上海古籍出版社校點本(1957年)以《稗海》爲底本。“稹”、“瑱”無異文。
[51] 《舊》卷159·《新》卷165《崔群傳》無及。
[52] 《隋唐五代墓誌匯編·洛陽(12)》頁201,“石現藏河南省洛陽市偃師縣商城博物館”。
[53] 《隋唐五代墓誌匯編·洛陽(13)》頁59,“石現藏河南省偃師縣博物館”。
[54] 《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彙編(29)》頁144、《隋唐五代墓誌·洛陽(13)》頁42。
[55] 《千唐誌齋藏誌》頁990、《北京圖書館藏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彙編(29)》頁11、《隋唐五代墓誌·洛陽(12)》頁196。
[56] 其中有非子厚所作,如《代李愬襄州謝上任表》(卷38)“豈謂宸私軫念”,韓注曰:“元和十二年……爲襄州刺史。……與嶺表遼遠,而公自柳州爲作謝上表,恐非公之文。”《為文武百官請復尊號表六首·第四表》(新編外集卷2):“臣等言:去年[韓曰貞元五年]九月,三度詣闕上表[韓曰即前所上之三表]請復上尊號。……皇情微軫”,《文苑英華辯證》卷5考證“其誤可知”,均爲崔元翰作。《及大會議國子祭酒韓洄請歷數近日徵應祥瑞故又改其文如後表》(新編外集卷2)“深軫念而將卹其人”,孫注曰:“貞元七年以韓洄為國子祭酒”,施子愉考證“非宗元所作”,亦崔元翰所作。
[57] 宋松筠《研柳漫話》(載《開封師大學報》1979年第6期)據李益詩以爲柳鎮家于吳興;嚴寅春《柳鎮年譜》(載《柳宗元研究》2005年第2期)云:“因其曾家于吳興。”
[58] 見《史記·張釋之馮唐列傳》、《漢書·張馮汲鄭傳》。
[59] 如《飲酒二十首》其十二云:“長公曾一仕,壯節忽失時。杜門不復出,終身與世辭。”《讀史述九章·張長公》詩云:“遠哉長公,蕭然何事。世路多端,皆爲我異。斂轡朅來,獨養其志。寢跡窮年,誰知斯音。”陳子昂《感遇詩》十八:“世道不相容,嗟嗟張長公。”李白《單父東樓秋夜送族弟沈之秦》詩:“聖朝久棄青雲士,他日誰憐張長公。”
[60] 孟二冬《登科記考補正》(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)據柳文作“柳□”入《附考》(頁1205),未考年代。《墓表》:“遂冠首科。休有令問,羣士羨慕。居數年,授河南府文學。……秩滿,渭北節度使延爲參佐。”;貞元二年(786)七月論惟明爲渭北鄜州、坊州節,自此逆算,柳縝授河南府文學約在建中三年(782),“居數年”謂及第後守選三年,或此間丁母憂,則及第在大曆末(779)前後。
[61] 《新》卷44《選舉志》:“明經之別:有五經;有三經;有二經。……凡《禮記》、《春秋左氏傳》爲大經;《詩》、《周禮》、《儀禮》爲中經;《易》、《尚書》、《春秋公羊傳》、《榖梁傳》爲小經。通二經者,大經、小經各一。”《左傳》大經,《易經》小經,柳鎭蓋考“通二經者”。《易王氏》謂《周易》王弼注本,如《舊》卷154《許孟容傳》:“後究《王氏易》登科。”《唐六典》卷2《尚書吏部》:“諸明經試兩經,進士一經,……皆錄經文及注意爲問。”
[62] 《舊》卷148《權德輿傳》。
[63] 見《元和姓纂》卷6“許”氏“晉陵”條。孫注:“京兆長安人”,見《新》卷162本傳。
[64] 韋夏卿於貞元八年座貶常州刺史,十二年改蘇州刺史。
[65] 《鮚埼亭集外編》卷31。
[66] 《柳文指要(上)》卷12(頁353) 。傅璇琮主編《唐才子傳校箋(2)》(中華書局1989年)《柳宗元》(頁460)摘出二說云:“其生地究屬在吳,抑在長安,尚難論定。”
[67] 《通典》卷182《州郡·古揚州下》“吳郡、蘇州”。
[68] 此外,吳文治《中國歷代著名文學家評傳(第二卷)隋唐五代》(山東教育出版社1983年)《柳宗元》云:“柳宗元祖籍山西河東郡(今山西省永濟縣),後來曾遷居江蘇吳縣。……祖父察躬,做過一任湖州德清令,後來便一直退居在江蘇吳縣。”蘇州吳縣、湖州德清縣非一地,不知所據。
[69] 《通典》卷182《州郡》“宣州”條。李白《宣城送劉副使入秦州》詩云:“此別又千里,秦、吳眇天涯。”
[70] 《唐文拾遺》卷5《州縣官不得任本貫詔》,出自《冊府元龜》卷630《銓選部·條制第二》。
[71] 《唐會要》卷74《掌選善惡》,又《太平廣記》卷185《銓選》“唐皎”條引。
[72] “王父”謂祖父,《神道表》僅有“祖諱從裕,滄州清池令”一人。據《元和姓纂》、《新書·世系表》、文氏《年譜》,柳子夏之子有二:從心、從裕。既稱“季王父”,則當有三、四子,疑闕而不傳。即使柳從心爲“季”,柳從裕爲伯或仲或叔,據《新書·世系表》、文氏《年譜》,柳從心有回、因、固三子,按文意,“季王父”似無子,亦不妥當。又假設“季王父六合君”於子厚而言,“王父”有二:一則柳察躬,湖州德清令;二則柳鎭叔父,臨邛令,卒於官,均非其人。《元和姓纂》疑闕柳鎭“季王父六合君”,柳從裕之弟,應名“從□”。
[73] 羅士琳《舊唐書校勘記》、中華書局標點本等未及。
[74] 《通典》卷181“廣陵郡、揚州”條:“去西京二千五百六十七里。”卷182“丹陽郡、潤州”條:“南至宣城郡四百五十里,西至廣陵郡六合縣四(疑有誤衍字)百五十三里,北至廣陵郡六十三里。……西南到宣城郡界四百五十里。……去西京二千六百四十三里。”
[75] 《舊·地理志》:“麟德元年復分長城縣置德清,天授二年分武康置武原縣,景雲二年改為臨溪,天寶元年改為德清縣。”
[76] 世系見《新·宰相世系表》、《古今姓氏書辯證》卷12。今輯本《元和姓纂》卷5“楊”有闕。
[77] 《中國文學家大辭典·唐五代卷》(中華書局1992年)“楊憑”(頁355)、“楊凝”(頁356)以爲“移居蘇州”, 卞孝萱主編《唐代文學百科辭典》(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3年)“楊憑”(頁238)、“楊凝”(頁242)以為“家於吳縣”,蓋出於柳文“家居于吳”。
[78] 張清華《韓學研究(下)韓愈年譜彙證》(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,頁30)。
[79] 《韓集》(五百家注本)孫注云:“鎭丁母憂,服除,吏部命爲太常博士。”“母”即“父”之誤。
, or.asp?id=content&style=news#_ftnref72" name=_ftn72>[72] “王父”謂祖父,《神道表》僅有“祖諱從裕,滄州清池令”一人。據《元和姓纂》、《新書·世系表》、文氏《年譜》,柳子夏之子有二:從心、從裕。既稱“季王父”,則當有三、四子,疑闕而不傳。即使柳從心爲“季”,柳從裕爲伯或仲或叔,據《新書·世系表》、文氏《年譜》,柳從心有回、因、固三子,按文意,“季王父”似無子,亦不妥當。又假設“季王父六合君”於子厚而言,“王父”有二:一則柳察躬,湖州德清令;二則柳鎭叔父,臨邛令,卒於官,均非其人。《元和姓纂》疑闕柳鎭“季王父六合君”,柳從裕之弟,應名“從□”。
[73] 羅士琳《舊唐書校勘記》、中華書局標點本等未及。
[74] 《通典》卷181“廣陵郡、揚州”條:“去西京二千五百六十七里。”卷182“丹陽郡、潤州”條:“南至宣城郡四百五十里,西至廣陵郡六合縣四(疑有誤衍字)百五十三里,北至廣陵郡六十三里。……西南到宣城郡界四百五十里。……去西京二千六百四十三里。”
[75] 《舊·地理志》:“麟德元年復分長城縣置德清,天授二年分武康置武原縣,景雲二年改為臨溪,天寶元年改為德清縣。”
[76] 世系見《新·宰相世系表》、《古今姓氏書辯證》卷12。今輯本《元和姓纂》卷5“楊”有闕。
[77] 《中國文學家大辭典·唐五代卷》(中華書局1992年)“楊憑”(頁355)、“楊凝”(頁356)以爲“移居蘇州”, 卞孝萱主編《唐代文學百科辭典》(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03年)“楊憑”(頁238)、“楊凝”(頁242)以為“家於吳縣”,蓋出於柳文“家居于吳”。
[78] 張清華《韓學研究(下)韓愈年譜彙證》(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,頁30)。
[79] 《韓集》(五百家注本)孫注云:“鎭丁母憂,服除,吏部命爲太常博士。”“母”即“父”之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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