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景仲难道不该被追授为烈士吗?
柳哲
2010年1月24日《新民晚报》发表了曹雷、曹景行先生合写的《兄弟曹景仲的沧桑岁月》一文,读罢此文,笔者不禁热泪盈眶,掩卷长叹!
该文提到:“死者都作为因公殉职,未给烈士称号和待遇。但县里的追悼大会开得颇为隆重,数千当地百姓和驻守军人组成了出殡的队伍”,从而可知曹景仲的死,只作为“因公殉职”,并未被追授为“烈士”称号和相关待遇,这不免是令人遗憾的。
如此一位服从国家分配,毅然奔赴国家最困难和最需要的地方,无私地支援地方建设的清华毕业生;如此一位兢兢业业,无怨无悔地从事于危险的弹药研制开发任务,百折不回,视死如归的有志青年;如此一位公而忘私,热爱生活,热爱人民的优秀中国青年,在其为国捐躯后,竟然未能被追授为烈士,岂不冤哉!岂不怪哉!岂不令人寒心与遗憾!
其实追不追授烈士,对于死者本身来说,并无太大的意义!但对于社会来说,这却是价值的标杆!在其逝世40周年的今天,如果有关政府和部门能够追授曹景仲同志为烈士,这完全是必须的,也是有社会意义的!
追授曹景仲为烈士,是对那些为国家舍生取义,为社会默默奉献的人的肯定!追授曹景仲为烈士,是号召千千万万的大学生,学习曹景仲的事迹,响应党的号召,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,实现他们的人生与社会价值!“为人民服务”,为社步的进步,永远是人类的使命和我们生命的归宿!
曹景仲系现代著名作家、爱国人士曹聚仁先生的长子,浙江浦江蒋畈村(今属于兰溪)人。抗战胜利那年,他出生于江西的乐平,小名“平平”。1962年,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冶金系,是学校公认的德才兼备的高材生。大学毕业后,被分配到河北沽源农机厂当工人。1970年1月30日,他在河北沽因研制军用地雷的一次意外事故中,因公殉职,年仅25岁。
他孤眠于塞外的沽源已经40春秋,今日在其姐弟曹雷、曹景行先生的努力下,在他逝世40周年的2010年1月30日,他终于要魂归他的“第二故乡”的上海,被安葬在福寿园他父母曹聚仁、邓珂云墓旁,亲友为他举行第二次葬礼,举办追思会!他的不少亲友、同学都从四面八方,赶到上海,深情追悼这位英年早逝的不是烈士的烈士!
曹景仲同志的英年早逝,哀大莫过于其至亲。知子莫如父,曹聚仁在得知儿子因公殉职后,痛定思痛后说:“在平儿自己,正是求仁而得仁,又何怨?人生原不过为一大事出世。”“他这回殉职,组织上用的考语,说他公而忘私,不怕苦,不怕死。这都是年青一代的美德。这美德,一半该说是先父梦岐公的德性。我一生交往的朝野人士,数以千计,真正能奋不顾身,公而忘私的如先父的,并不很多。先父直性子,是非分明,想不到平儿遗传了这份美德了。”
(作者系学者,现为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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