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柳 哲
著名作家、报人曹聚仁一生教书写书,爱书如命,嗜书成癖,终生以书为伴。
知夫者莫如妻,他的妻子邓珂云不无感慨地回忆说:“那时,在我们的箱子里,没有一件值钱的衣服,在银行里,没有一个钱的存款,我们每月的收入,要支出30%的钱,去购买书籍。书籍被一些人视为‘废纸’,但却是我们宝贵的‘财产’。”
“书痴”曹聚仁自幼酷爱读书,一年除夕,外面鞭炮声声,他却置若罔闻,独守阁楼,通宵读他心爱之书。他有一个怪癖,不爱借书看。认为借来的书,看不过瘾。书只有反复看,才能心领神会。他说他读《红楼梦》,多达百遍。
自己喜欢的新书一出版,他就不惜重金购买。一次,一部官堆纸本《两汉书》,足足花掉了他半个月的伙食费。买了书,不敢抱回家。当时的心境,犹如戒烟与戒赌,心瘾复发时不能自控。
此后数月,他不断告诫自己,要远离“商务”、“中华”这些“害人精”,但一到书店门口,脚就不听使唤,又自毁其言了。
曹聚仁买书,总喜欢先睹为快。在上海时,有次买了本杂志,就在南京路上,边走边看,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中。差点被汽车撞了一个正着。司机大骂:“走路还看书,不要命啦!”
还有一回,他在上海真如车站等车,在一家书店买了本《房龙的故事》。从真如看到上海北站,从北站看到家里,从黄昏看到黎明,如痴如醉。看完,才蒙头呼呼大睡。
他说:“一部书,也和一位领袖,一个英雄,一个名人,或是一个美人一般,要征服我,是不十分容易的。必须我心甘情愿,爱好了它,才可抓住我的心。”
他家里书多为患,到处塞满了书。书橱满了,就在墙上装上书架;书架上放不下了,又在门上面钉起隔板。实在放不下,床底下、门背后、厕所里,也都成了藏书之所。
他涉猎极广,历史、文学书外,天文、地理、哲学、军事、经济、美术、自然科学等书籍无所不买。邓珂云说他的书库“既是百宝箱,也是垃圾堆”。
在旅行时,他总喜欢带上几本书。杜甫或陆游的诗,《老子》或《庄子》,加上一本《史记》,或《聊斋志异》,犹如别人抽香烟,一刻都书不离身。
曹聚仁的藏书,经历过两次劫难。“一·二八”,日军烧毁了他两屋子的书,让他心痛得要死。“八·一三”抗战爆发,他把许多珍本,装了30多麻袋,运回老家珍藏,最终也被“日本佬”焚毁一空。
此后,他曾发誓再也不买书。但积习难改,抗战胜利后,居住在上海的五年间,他又积了不少书。新中国成立后,他来不及带上心爱的书,只身去了香港,以写作谋生存。一去二十二年,客死他乡,留下一屋子书。
在香港,他晚年穷困潦倒,在阳台临时搭建的石屋里一住就是九年。积存的图书,无处安放,散落在露天阳台上,用塑料布包上了事。临要搬家前,半夜忽闻梁上君子,以为要来偷书,他大喜过望,心想,总算遇到披襟共语的“爱书人”了。
哪知用手电筒一照,见来者衣着潦草,面有菜色,一问才知是个“破烂王”。曹聚仁给他送了三百元港币,将其打发走。并声言:“这不是论斤两卖的废纸,而是万金不换的宝书。”
一次,一位文学青年,登门拜访曹聚仁。见他家里家外,“书似青山常乱叠”,想借一本台湾刊物。曹不好直接拒绝,示意让他看侧贴在书房里的小标语:“书与老婆不借。”
曹聚仁去世前几个月,为了筹措医疗费,无奈转让心爱的藏书,其心痛之情,犹如“卖儿卖女”。他在一封求助信中说:“弟的书,分三部分,转让我兄。在医院每月,要二千港元开支,合其他,该有三千港元。今后四个月,只好靠兄支持了。每月支持我五百港元,拜托。”
曹聚仁病逝后,其亲属赴港整理遗物,除了书外,别无他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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